争议太大!2016广东公办高校学费到底会怎么调?有人说涨2000,有人说涨4000......
省发展改革委昨日上午在广州召开全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调整听证会,就我省公办高校学费调整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听证会由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吴维保主持,共有25名听证会参加人出席,未出席的3名听证会参加人均提交了书面意见,并委托听证人代为宣读。
此次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主要目的是为了完善成本分担机制,促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据了解,我省公办普通高校现行学费标准制定于2000年,已有16年未作全面调整。随着学生培养成本的逐年增长,财政投入也在逐年增加,而学费却维持2000年制定的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调整公办高校学费标准的部署和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变化及居民承受能力等情况,经成本监审,省发展改革委从补偿培养成本、维持高校正常发展和增强投入保障、促进高校加快发展两个不同角度,提出两套学费标准调整听证方案。
方案一
从补偿培养成本的角度,以现行学费分担比例21.3%调减1.5个百分点后,分担“十三五”时期年生均培养成本26983元,计算“十三五”时期生均学费标准为5343元。据此调整各层次高校、各学科门类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532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6020元,医学类专业6720元。
具有硕士位授予权(含试点单位)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488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520元,医学类专业6160元。
不具有硕士位授予权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443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010元,医学类专业5600元。
高职院校文科类专业5250元,其他专业6410元。
方案二
从增强高校投入保障的角度,以2012年-2014年学费分担比例21.3%分担“十三五”时期年生均培养成本26983元,计算“十三五”时期生均学费标准为5747元。
据此调整各层次高校、各学科门类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572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6470元,医学类专业7220元。
具有硕士位授予权(含试点单位)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524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930元,医学类专业6620元。
不具有硕士位授予权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477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390元,医学类专业6020元。
高职院校文科类专业5640元,其他专业6890元。
同时,听证方案还明确,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暂不调整;农学类专业学费按理工类专业80%收取;交叉类学科专业以最终授予的学位确定学费标准。高水平建设大学和建设学科学费标准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可在具有博士授予权本科院校学费标准的基础上上再上浮10%。调整后的学费标准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2016年前入学的在校学生学费标准维持不变。
为加快推进我省学分制收费改革,按照“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学费不得高于按学年制收费的总额”的要求,本次学费标准调整还将原来的学年制收费改按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收取。其中,学分学费以正常完成各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应修最低学分为计算基础,按学年中学生实际选定课程学分计收;专业学费即学年制学费额度扣除学分学费后的部分,按学年计收。
同时,进一步优化程序,具备条件的高校(或部分专业)按规定核算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的具体标准,报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备案后,由学校向社会公示后执行。现阶段,我省高校学年制收费和学分制收费两种方式并存,由高校结合实际情况自主选择。
“少涨派”力挺方案一完胜
听证会有两套方案,其中方案一涨幅较小,大约在16.6%~16.7%,方案二上调幅度达到25.3%~25.5%。按照两个方案,调整后的加权平均学费标准比现行标准分别增加801元、1216元。拟定的学费标准自2016年秋季执行,不涉及目前在校生,因此,不会增加这些学生家庭的任何负担。对2016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新生,按照方案一,普通本科四年共增加经济负担3204元,专科三年共增加经济负担2403元;按照方案二,普通本科四年共增加经济负担4864元,专科三年共增加经济负担3648元。
对于高校学费标准应该如何调整,代表们展开观点对对碰,形成了四大阵营:有的力挺涨幅较小的方案一,有的力挺涨幅较大的方案二,有的主张推出介于方案一和方案二之间的折中方案,更有人直呼“不能涨!”其中方案一的拥护者最多,28名参加人中有15名在陈述时直接表示赞同。方案二的支持者只有5位,折中方案和反对涨价者分别为2位,还有4位在陈述时没有明确支持何种方案。
新方案争取5月出炉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吴维保表示,召开听证会,就是要让全社会,特别是听证会参加人充分发表意见,从而让定价机关充分听取意见。省发展改革委将尊重各方声音,吸纳各方智慧,对听证会参加人,以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全面梳理、逐条研究、尽量采纳。对听证会参加人意见不能采纳的,也将说明理由,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听证会后,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听证情况对调价方案做进一步完善,会同有关部门按程序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方案最终出炉时间尚未确定,希望争取最快5月出炉新方案。
观点1:77.14%消费者支持不涨价
“通过朋友圈、QQ群征集意见,大部分消费者对涨价反感。”社会组织代表、省消委会龚承表示,调查显示,18.1%支持方案一,0.95%支持方案二,77.14%支持不提价,3.81%提出其他意见。为此,他建议少提或不提。
“反对涨价!”出身农村的广东省人大代表高海涛认为教育应该公益性,价格上调增加居民负担,低收入群体最受影响。华农大学生莫倩明表示不支持涨价,住宿费、生活费等各种费用都在涨。这点增加不是小事,身边的学生都不接受涨价。
观点2:近九成市民支持方案一
“萝卜白菜涨价都有意见,学费标准决策出台要考虑市民意见。建议提价幅度不宜太大。问卷显示,49.1%能承受调价。89.2%愿意选择方案一。”广东社科院李飏则支持提价。通过网上调研,回收1024份问卷,显示75.3%知道学费标准将调整。她表示,支持方案一,学费年均提高约800元。此外,调查问卷还显示,37.8%担心困难群体孩子怎么上学,41%的人关心怎么体现办学质量,48.8%关心增加学费去向。建议相关部门做好预算解析和绩效评估,完善困难群体的资助体系。
观点3:经营者代表齐支持方案二
此次三个经营者参加人均表示支持方案二。作为经营者代表,中山大学李善民表示,同意方案二,侧重于高校投入保障。向世界一流大学迈进的过程中,投入比较大,投入不足困扰很多高校,很多人才往江浙流动,高校的办学成本与质量正相关,便宜无好货。这次测算的24248元/生每年的成本,其实很多东西并没反映在里面。
刘蜀楠是唯一明确表示支持方案二的消费者参加人。她表示,送孩子去国外读书动辄需要几十万元,希望通过多投入来促使高校提高质量,提供足够丰富的课程,而不是让国内学子投入国外大学读书。
观点4:制定折中新方案
佛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研究人员舒悦建议制定方案一和方案二的折中方案。GDP人均学生数、每亿元对应的学生数、毛入学率是衡量高校发展水平的敏感指标,广东的这三个敏感指标处于倒数水平。“十三五”期间广东高等教育要跨越发展,否则会导致广东竞争力削弱、可持续发展力削弱。研究数据表明,广东和浙江没形成GDP与高校发展良性循环。横向比较, 2014年广西、湖北、江西等高校学费纷纷上调,广西高校上调36.2%,贵州高校上调34.6%,湖北高校上调25%、浙江高校上调20.37%。浙江工科上调28%,江苏理工学院(硕士)调整后工科学费5800元。广东在此背景下上调学费是合理的。从佛山地域调查来看,高校普遍反映生均培养成本,人力成本占50%以上,科研占比非常低。
观点5:高水平大学不要再上浮10%
为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此次学费标准调整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对高水平建设大学和建设学科的学费标准在具有博士授予权本科院校学费标准的基础上再上浮10%。利益相关方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朱家勇提出,不赞同高水平大学在上调的基础上再上浮10%。政府应加大投入扶持高水平大学创新,而不是靠学生的学费再提高来达到目标。高水平大学主要是博士生硕士生,有的学校里本科生一半都占不到,不需要再提高本科生学费。
观点6:发行教育彩票 设2年调价缓冲期
人大代表张佩佩支持方案一,并建议加大教育系统廉洁风险防控、发行教育彩票补充收入。
韶关学生家长吴安强表示,方案一低于方案二,倾向于方案一。建议调整的政策和实施之间有个缓冲期,借鉴高考改革,设置一到两年的缓冲期,让人更好地接受。
听证会上,听证会参加人对我省本次公办高校学费标准调整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大都给予肯定的同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意见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问题。有的听证会参加人认为,学费标准上调后,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负担,建议进一步完善资助政策体系,明确资助经费来源,并采取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措施,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学费标准调整而上不起学。有的听证会参加人认为,一些学生,特别是偏远山区的学生,对资助政策不够了解,建议采取包括在志愿填报指南中附详尽资助政策资料等方式,让学生和家长能够一目了然地知道“奖、贷、助、勤、补、免”等资助政策,知道如何具体申请这些资助。还有的听证会参加人认为,目前勤工助学的劳动报酬标准偏低,建议适当提高。
二是关于成本分担问题。有的听证会参加人认为,高等教育是公益事业,学费应主要由财政分担,同时,考虑到社会承受能力,特别是困难学生家庭的承受能力,建议不提价,或者选择方案一少提价。有的听证会参加人认为,在当前我省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教兴粤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的背景下,考虑到我省高等教育发展相对滞后,从增强高校投入保障、建设高水平大学、培养高素质人才的角度,建议采用方案二较高的上调幅度。也有的听证会参加人建议,在方案一和方案二之间,确定一个新的方案,标准高于方案一,低于方案二。
三是关于学费使用问题。有的听证会参加人认为,上调学费增加的收入不能用于偿还学校的历史债务,建议加强信息公开,公开学费使用明细账目,强化对学费使用的监管,压缩学校“三公”经费,确保调整学费所增加的收入用在学生培养上。有的听证会参加人认为,目前高校学生存在“毕业就失业”的现象,建议学费标准上调后,要相应的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学生创新能力培养。
四是关于具体学费标准问题。有的听证会参加人认为,高水平建设大学和建设学科的学费标准,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本科院校已上调至少16.7%的基础上再上浮10%,相对于其他高校而言偏高;也有的听证会参加人认为,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建设的任务主要是“双创”和人才引进,与本专科生培养关系不是十分密切,建设费用应当由财政负担,建议不再上浮。还有的听证会参加人认为,考虑到物价因素不断变动,建议逐步建立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五是关于学分制收费问题。有的听证会参加人认为,方案中有关学分制收费公开公示的途径不够多,建议在学期末通过电子邮件、打印学费清单等方式,使学生能够详细了解学费制收费的情况。有的听证会参加人建议,将学年制收费改按学分制收费后,要进一步明确具体的操作程序。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吴维保表示,召开听证会,就是要让全社会,特别是听证会参加人充分发表意见,从而让定价机关充分听取意见。省发展改革委将尊重各方声音,吸纳各方智慧,对听证会参加人,以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全面梳理、逐条研究、尽量采纳。对听证会参加人意见不能采纳的,也将说明理由,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听证会后,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听证情况对调价方案做进一步完善,会同有关部门按程序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此外,本次学费标准调整后,为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读得起书,有关部门和学校要继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的各项政策,重点落实好以下资助政策:
一是精准资助“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大学生。落实中央扶贫工作会议关于精准扶贫的要求,对就读普通高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本专科生,给予学费和生活费专项补助,具体按我省出台的“精准扶贫”政策执行。
二是继续资助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省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2〕316号)的相关规定,对我省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当年给予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学费补助,2016年预计资助金额670万元左右。
三是精准资助少数民族大学生。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力度资助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上大学的通知》(粤府办〔2013〕20号)的相关规定,对户籍在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就读本专科期间,按每生每年发放1万元学费和生活费补助,预计2016年资助金额为4300万元。
四是实施南粤扶残助学工程。根据《广东省残联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粤残联〔2015〕83号)的规定,对我省户籍新入学残疾人大学生,给予专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0元,本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5000元。预计2016年资助金额为550万元。
五是落实高校层面的各项资助措施。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我省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粤府〔2007〕92号)的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的资助经费,用于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无息借款补助、其他资助等。2016年适当提高勤工助学的劳动报酬标准。
与此同时,各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高校学费使用监管,建立健全高等学校经费投入与使用的监督制度,确保学费优先用于人才培养和内涵提升。各级财政还将继续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支持力度,确保高校发展的合理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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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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